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北京南路加油站改造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72号 |
******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1.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8086.1m2。拆除原有站房,新建罩棚面积907.97平方米、地上一层_新建站房面积:476.58平方米、地上二层:新建洗车房面积96.36平方米、地上一层。 2.本工程总投资8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96%。 |
1.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1)施工工地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并采取喷淋或其他抑尘措施;(2)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沉淀设施,冲洗设施到位;(3)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尘污染的施工作业;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渣土、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严密覆盖,严禁撒漏。二、废水:(1)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2)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噪声: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宣传工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四、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外运,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清运至大河沿镇环卫部门指定点集中处置。五、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规划,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在施工场地外进行施工活动。禁止乱倒垃圾和排放废水,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 2.运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采用埋地式储罐及自封式加油机;采用以密封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安装有油气回收系统和泄放气回收装置。二、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依托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博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噪声:设置减震、隔声措施,加强维护;进出车辆加强控制,设置停车场指示牌。四、固废:生活垃圾设封闭式垃圾桶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集中处理;含油废手套、抹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泥委托专业公司处理处置,不在站内贮存。隔油池泥沙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拉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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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2 |
温泉县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
温泉县安格里格镇奇其尔根布呼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1.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333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520m2******消防设施、办公生活区等,购置配套设备及机械。 2.总投资700万,环保投资94.5万,环保投资占比13.5%。 |
1.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维护;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施硬地标准化施工;做好施工规划,合理划定施工范围,严禁将渣土长期在施工现场内随意堆放,及时集中运至当地城建、环卫等部门指定处置场所填埋,对临时堆放渣土表面遮盖或者四周围挡。二、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清扫、建(构)筑物浆砌养护等过程,废水量不大,属无机废水,除含大量泥砂外,不含任何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其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S等,一般经物料吸收或蒸发下渗等过程基本无废水外排,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日常办公生活过程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很小,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修建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噪声:(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施工;(2)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程、时段及工序,缩短施工期,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设施,运输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3)合理安排施工设备运行时间和位置:将高噪声施工设备运行时间错开;(4)采用低噪声运输车辆,限制高噪声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使用数量,加强运输车辆维护保养;(5)做好施工人员个体噪声防护措施,如佩戴防噪耳罩。四、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另外,建筑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建筑材料、废渣、砖瓦等,同时施工人员也将产生一定生活垃圾。要求其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分别收集后转移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理。 2.运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①矿粉仓:本项目共设置2座矿粉仓,粉料罐筒仓顶部产生一定的粉尘,粉料罐顶部由自带的被动式袋式除尘器除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风量5000m3/h,去除效率99%)处理后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120mg/m3)。②输送、烘干、筛分:项目矿粉、砂石料输送过程设置全密闭输送带,并在烘干炉处设置负压收集(风量20000m3/h,收集率99%)+布袋除尘(去除效率99%)+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烘干、筛分过程输送、生产线全密闭,并在烘干炉处设置负压收集(风量20000m3/h,收集率99%)+布袋除尘(去除效率99%)+15m排气筒处理,③烘干炉燃烧废气:烘干炉处设置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9.6%)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排放标准(颗粒物:200mg/m3);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SO2:850mg/m3)。④油罐、沥青罐、出料口废气:项目在成品出料口处设置集气罩(风量20000m3/h,收集效率90%)+二级活性炭吸附(去除率70%)+15m排气筒;同时,沥青储罐、重油储罐呼吸口处设置收集装置收集废气至成品出料口处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70%去除率)+15m排气筒。⑤食堂油烟:油烟产生浓度约1.196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油烟2mg/m3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二、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自建玻璃钢化粪池暂存后由吸污车拉运至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污水处理厂。三、噪声:本项目烘干滚筒、振动筛、提升机、搅拌器、引风机、给料机、机泵、运输车辆选用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废:①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主要成份为砂土,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收集后返回工艺流程再利用,不外排。②滴漏沥青:环评要求沥青接卸罐和乳化沥青罐区域地面硬化且四周设围堰,待沥青冷却后清理回用于生产线。③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本环评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库1座(位于项目区北面,建筑面积50m2),并与具有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回收处置。④生活垃圾:厂内设生活垃圾收集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至安格里格镇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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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3 |
新疆精河县玉奇布拉格-五台成矿带D区岩金矿详查 |
精河县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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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生产活动为矿产勘察,钻探占地面积临时占地5km2,钻孔72个,孔径75mm,单独钻孔占用面积100m2,孔深100-750m,设计工作量25000m左右。本次勘察面积为12.79km2。设计施工钻孔48个,单孔深度500米左右,预计施工20500米。探槽设计约56个,工作量4000立方米,长度约10100米。设置临时办公生活区。 2.本工程总投资1582.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35%。 |
1.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生态:(1)严格控制各施工场地的施工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禁止随意在未征用的土地内开设运输通道或作临时占用地;(2)针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严禁随意狩猎野生动物、破坏占地范围外地表;(3)在项目区和可能坍塌、塌陷的区域外围设立围栏和防护网等防护措施,禁止人类靠近和阻止野生动物跌入;(4)对矿区道路高陡边坡采用浆切石挡墙进行边坡防护。二、废气:(1)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每天洒水4~5次,并及时清扫道路,辗压或覆盖裸露地表。据调查资料显示,在施工场地使用洒水,可使降尘减少70%~80%。(2)合理安排施工设备工作时间,并使用低硫量清洁燃油,减少施工设备废气的影响。三、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区内道路的洒水抑尘或周围绿化。项目基建期所需施工人员较少,且均为矿区内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少,项目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人员排污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五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四、噪声:(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施工;(2)采用低噪声运输车辆,限制高噪声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使用数量,加强运输车辆维护保养;(3)做好施工人员个体噪声防护措施,如佩戴防噪耳罩。四、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开凿岩屑分类堆存于钻探场地内,待完孔后统一全部用于场地复垦与生态恢复。钻井岩屑中细粒状岩屑沉淀于泥浆池底部,大颗粒岩屑经筛出后分类堆存于钻探场地,完孔后与钻孔泥浆一并固化处置(用于钻探平台的回填、平整)。本项目在整个钻进过程中泥浆均循环使用,完孔后对泥浆池内剩余泥浆固化处理,并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置(用于钻探平台的回填、平整)。矿段岩芯放置在岩芯库(租用附近民房)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分析、化验;非矿段岩芯待施工结束后,与固化后钻孔泥浆、岩屑一起无害化填埋处理(用于钻探平台的回填、平整)。施工人员将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施工期结束后清运至统一清运至五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影响及措施:根据本项目建设性质,无运营期,不进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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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