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5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小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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