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微型空气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精河县微型空气监测站设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环境监测微型空气站等监测设备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满足甲方需要,现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三、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同时且仅在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共3个工作日。
四、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电话:******
邮箱:******0@qq.com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
邮编:830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