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2024-2025年武装押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人:******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
二、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2024-2025年武装押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金内招字[2023]XJJZN-293
四、采购项目内容:
******银行博州分行目前需要对博乐市青得里大街支行、北京路支行,精河县支行,温泉县支行4个网点(款箱、缴协款业务、资金凭证寄库)进行款物寄库和武装押运服务。服务周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金额为******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招标管理制度:如果发生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二次后因报名家数不足,达不到开标要求,而流标两次的情况,报名只有一家的,建议按总行采购管理制度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邀请第二次公告报名的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
根据以上内容,本项目招标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北京北路2号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供应商******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供应商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和特殊车辆通行证(营运许可证),以及必要的通信、报警设备;具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办理公务用枪持枪证;具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4.2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0年1月-至今)至少签订2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若签订形式为框架协议的,需提供采购订单或其他报账凭证依据);提供本单位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将以下资料合成一个PDF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九、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
十、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博乐市团结北路******银行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
联系人姓名:高雪,******
******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联系人:牛晓娟、金枭宇、肖甜甜、施霞
电话:******